《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
⒈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⒉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车辆数量(或自重吨位)×适用税额标准
应纳税额=应纳税船舶净吨位×适用税额标准
⒊纳税地点
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在购买交强险所在地缴纳车船税;不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和船舶,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
4.征收标准
随着中国汽车数量的增加,关于汽车的税收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目前,车主需要按照2011车船税标准及时缴纳车船税(需要提醒的是,由于车船税属于地方税收,所以各地的具体车船税价格也有所不同。)。具体征收标准是:载客汽车每辆60元至660元,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吨16元至12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24元至120元,摩托车每辆36元至180元。其中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每年税额幅度为大型客车480元—660元,中型客车420元—660元,小型客车360元—660元,微型客车60元—480元。
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车船税法的征收标准和2011车船税标准有所不同,将按照车辆的尾气排放量进行征收,尾气排放越大车船税价格就越高。新税法规定,排量在1.0以及以下的汽车,车船税价格将下调,排量在4.0以上的,每年的车船税价格将达到3600元至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