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少、国内保障程度低,从长远和总量上看能源供给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能源需求将大幅度上升。本世纪头20年,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能源领域面临严重问题:一是储量不足,我国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二是能源利用效率远低于世界先进水平;三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环境污染严重;四是大量进口石油严重威胁国家的经济安全。能源大量消耗和环境严重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的实现,节约能源是解决上述矛盾的现实选择。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节能工作,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制定了“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方针。1984年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国家科委共同组织编制了《节能技术政策大纲》,1996年三部委对其进行了修订。1996年《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系统提出了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政策,阐明我国2000年节能技术应达到的目标。两个《大纲》,尤其是1996年《大纲》的发布实施,对推动我国节能技术进步,成绩显著。2002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1990年下降50%,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7亿吨标准煤;能源利用效率33%比1990年提高约5个百分点。但是我国能耗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据有关机构研究,2000年按现行汇率计算,每百万美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我国为1274吨标准煤,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4倍,比美国、欧盟、日本、印度分别高2.5倍、4.9倍、8.7倍和0.43倍。
《大纲》发布9年来,中国的经济形势及节能技术水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正式颁布实施,2004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草案》,同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重点规划了2010年节能的目标和发展重点。在新的形势下,总结二十多年来我国节能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补充节能新技术,修订、完善《大纲》,使其继续指导我国的节能技术进步,引导资金投向,落实节能规划目标,是十分必要的。
这次修订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市场经济的特点,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采取近期与长远相结合,以2010年前应推广的节能技术和工艺设备为主,适当考虑中长期(2020年)发展的原则。《大纲》以国家产业政策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为依据,强调全社会的节能;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限制并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阐明我国各行业今后一段时期内节能应达到的目标、水平和途径。修订《大纲》的目的是通过节能技术进步,促进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消费结构,加快节能型社会的建设,为各地区、各行业制定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依据,指导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学研究领域的节能工作。
1.实现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
实现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是从整体上提高能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从源头推动经济(产业)——能源(资源)——环境(生态)三者间的协调互动,其范畴包括以环境和生态为约束条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行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和供应格局,统筹规划能源开发、运输、贮存、加工、转换、燃料替代等,实现能源利用的最佳整体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向节能型发展。
1.1搞好能源开发与利用的合理布局,大力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实现有效利用能源资源
能源开发、利用的合理布局要根据我国能源资源分布与消费的特点,兼顾东、中、西部地区,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高耗能工业布局应尽可能靠近能源产地。有条件的矿区发展煤电、煤电铝、煤化工以及煤炭建材联营,天然气化工与能源集成优化利用,进口LNG轻烃分离与冷能利用集成优化,炼油、化工与多联产等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的能源产业。天然气应首先考虑在城市等承受能力较高的领域或行业中应用。合理调整常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高超临界、超超临界大容量环保型发电机组比重,提高热电联产比重,提高煤炭转换二次能源比重。发展分布式冷热电联供能源系统。
1.2调整高耗能工业生产结构和用能品种结构
提高废钢利用率,降低铁钢比,提高喷煤比、连铸比、材钢比;发展节能型墙体材料和节能玻璃窗,禁止实心粘土砖的使用。调整化工产品结构,发展精细化工;大力增加煤炭入选比重,合理调整焦煤、动力煤的生产比重。拓展、提高高耗能产品替代率;增加轻、重柴油及船用内燃机油比重。优化高耗能产业链在经济全球化格局下布置的策略;制止高耗能、重污染产业向我国转移:优化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等。
1.3科学开采,合理利用煤炭、油、气资源,提高回采率、利用率 建立大型煤炭生产基地,按煤种、质量开采利用,提高回采率;大力增加原煤入洗量,提高洗选煤比重。保护焦煤资源,严禁将主焦煤当动力煤使用;供应民用、化工和冶金用喷吹优质无烟煤,高炉喷吹煤粉灰分、硫分应分别在14%、1%以下;加速引进、开发煤矿瓦斯气回收利用技术,尽快降低煤气放散率。开发利用油气资源,严禁在没有伴生气、凝析油回收配套条件下开采石油。加速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利用,提高天然气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重视进口LNG中轻烃资源和冷能的回收利用;优化油田和炼厂能量利用,提高石油资源利用率。 炼焦工业应根据焦炭用途,分别生产冶金焦、铸造焦、气化焦等品种。限期淘汰土焦和低水平的机焦生产。炼焦入炉煤灰分、硫分、水分要求分别稳定在12%、1%、7%以下。 1.4就地利用低热值矿物燃料
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就地利用热值在12560 kJ/kg以下矿物燃料,如褐煤、中煤、煤泥和煤矸石等。10500 kJ/kg以上的低热值煤矸石用作工业锅炉燃料;开发推广燃烧煤矸石的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有条件的矿区,可利用煤矸石建设坑口矸石电站或热电站。热值低于4200 kJ/kg的煤矸石用于发展矸石砖和石煤砖,或用作水泥厂的燃料、配料、混凝土骨料和砌块材料。靠近煤矿、电厂的砖瓦厂,要发展煤矸石砖、粉煤灰砖以及其它建材产品。开发低质煤生产甲醇等化工产品。
开拓褐煤利用技术途径:发展褐煤煤电联营;建立褐煤气化示范厂;开发褐煤提干、快速热解工艺;褐煤直接液化和不加粘结剂成型技术等。
石煤主要就地做燃料和生产建筑材料,并开发石煤综合利用技术。
加快油页岩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的研究,含油率较高的油页岩用于生产页岩油,含油率较低的用作动力燃料及综合利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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