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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轮电动车上路被拦下 未进机动车公告目录
2013/4/10
作者:   来源:中国电动车网

【中国电动车网】昨天上午8点多,在嘉兴市区中山东路禾兴南路路口,一辆菲利普牌“幸福伉俪”四轮电动车被执勤交警拦下。当得知自己的车子不能上路后,正要送外孙女去幼儿园的杨阿姨显得十分郁闷和不解。

禁止上路 安全隐患多

“我之前是听说过这种车不能上路,但是我去店里看车的时候,商家跟我说,手续都齐的,审批过的,可以上路,所以我才买的。”杨阿姨说,“之前我也被交警拦下过,后来也去找过商家要求退车,但是他们说不能退,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去年年初,杨阿姨驾着“幸福伉俪”出过一次交通事故。“当时我整个人都弹出去了,我额头和膝盖上都是淤青。”回忆起这起车祸,她还心有余悸,但这并没有使她放弃这辆爱车,“这车当时花了我一万三千多元钱,不能上路,那该怎么办啊?”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需取得临时通行证。而驾驶机动车,还要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于像“幸福伉俪”这样的四(三)轮电动车尚未列入国家工信部公布的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交管部门无法办理登记上牌手续,也不能颁发临时通行证,所以,这类车不具备上道路行驶的合法资格。

“这类车的驾驶人大都没有经过正规的交通法规及驾驶技能培训,缺乏基本的交通法制意识。而且,此类车制动等性能较差,又无牌无证,无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理赔、调解方面还存在很大的隐患。”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梅峰说。

已买此车者可找相关部门维权

事实上,从去年9月份开始,嘉兴市公安、交通、质监、工商、经信等5部门就已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明令禁止四(三)轮电动车违法生产、销售、上路和运输。

昨天,嘉兴日报记者在市区一些销售电动车的商家处了解到,得知嘉兴城区已不再销售四(三)轮电动车。

“那种车早就不卖了,不能上牌的。”奇瑞新能源汽车经销点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不好卖的,不能上路怎么卖啊。”菲利普电动车经销店的老板娘告诉记者,“现在厂里也已经不生产了。”

记者从嘉兴市交警支队获悉,由于近来四(三)轮电动车上路现象有所抬头,嘉兴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此类车辆驾驶人的劝导教育工作。而工商、质监等部门也在对此类车辆的生产、流通渠道进行排摸。

嘉兴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已经购买此类车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工商部门进行维权,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劝导教育后,交警部门也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上路的四(三)轮电动车进行扣车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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