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低碳技术数据库
主办单位:广东省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会
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 
福州:大学新区高校禁行“电摩”及无牌电动车
2010/12/3
作者:   来源:福州晚报

12月2日,据上街公安分局获悉,上街大学新区校园内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无牌电动车及无牌无证机动车通行。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关于在上街辖区高校内禁止无牌电动自行车通行的通知》11月15日出台,主要面向位于上街大学新区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闽江学院、福建工程学院等高校。

《通知》明确,高校内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无牌电动车及无牌无证机动车通行。上街警方还将与校方同步开展重点整治行动,包括:禁止无校园通行证的车辆进出校园;车辆在校园内限时速15公里,严禁在校园超速行驶和乱鸣喇叭;整治校园内乱停车行为;整改校园道路、交通设施、交通安全标识等。

上街公安分局局长林水霖介绍,警方还将严厉查处校园周边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盗抢电动车、自行车以及违法倒卖二手车等。此外,上街警方还建立“保安护送岗”,指派专门民警和保安,在校园教学区与生活区之间的马路上指挥交通、护送学生过街。考虑到上街不在“限摩限超电”区域,警方特别在校园外施划了临时停车位,供超标电动车停放。

据了解,福州大学在校园内开展超标电动车优惠换购活动,用达标电动车取代电摩,对于购车者,校方还会提供一定的补贴。

 
 
2011-2012©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