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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9省区将共享人才资源
发布时间:2004/7/29
 

    “泛珠三角人才服务合作会议”在广州开幕,广东、云南、四川、贵州、广西、湖南、福建、江西、海南等9省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签署了《泛珠三角9省区人才服务合作协议》,协议包括建立区域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组织网上招聘会或者发布人才供求信息、适时组织有关合作内容的学术论坛等内容。

  据悉,协议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建立区域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暂由9省区人才服务机构负责人组成,随后将邀香港、澳门参与,每年轮流在各省区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省区人才服务情况,商定合作事项。轮值省区应为联席会议提供相关服务。

  构建区域人才网络合作平台。在各合作方人才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泛珠三角区域人才服务合作”统一标识,共同组织网上招聘会或者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大力推进区域人才资源共享。

  组织举办区域人才智力交流会。定期向合作方提供人才信息,协助解决各方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需求困难;定期举办面向区域的大型人才交流会,在交流会期间,其他合作方必须组织一定数量的用人单位参会。主办交流会一方提供优惠服务。

  建立培训合作机制,开展人才培训业务。根据合作单位个性优势建立合作区域内的培训业务互动,共同创立培训品牌。

  建立人事代理互助制度。为到合作区域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相关人事代理和人才派遣服务。

  开辟区域人才服务合作论坛。根据合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有关合作内容的学术论坛,提出合作新思路,研究合作新对策,推动区域人才服务合作不断向深层次发展。

  建立合作动态调整机制。各省区可结合本地特点,适时提出议题或项目,经协商同意,共同组织落实。一经商定的合作项目,各合作单位均应积极配合,努力创造条件促使合作成功。协助解决合作方所在地人才流动中的劳务纠纷。

                                                         摘自: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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